引 言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浙江作为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改革试点省份,自2021年9月率先启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相继将数据知识产权写入地方性法规,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和一体化服务平台“数知通”,在登记确权、流通交易、质押融资、证券化、资产入表等环节形成了一批全国首创成果。据《202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截至2025年底,浙江累计登记数据知识产权3.04万件,直接运用金额137.14亿元,并率先将人工智能数据集纳入登记范畴。202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2024年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总结验收结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5〕343号),浙江获评“优秀”等次。
在这一进程中,标准化工作始终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从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团体标准,到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地方标准,再到覆盖价值评估、质押融资、入表、存证、联盟共享等环节的标准簇,浙江初步构建起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协同、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参与结合的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2026年2月印发的《2026年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工作方案》(浙市监〔2026〕5号)进一步明确,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与应用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并参与数据知识产权术语、存证、登记、运用等国家标准研制。标准层级将由此向国家标准延伸。
为系统总结全省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的创新做法,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编制组在全面梳理各地各单位公开实践的基础上,遴选汇编了8个代表性案例,形成本案例集。
本案例集的编写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真实性,案例内容均依据现场访谈并结合政府公告、标准文本、权威媒体报道等公开资料编写,关键事实(标准编号、发布时间、交易金额、案例荣誉等)均经交叉核实;二是典型性,入选案例涵盖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研制、行业协会自律规范、产业联盟共享、政府部门基层创新、企业深度参与等不同主体和环节,覆盖数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三是可借鉴性,每个案例按照“问题—做法—成效”的逻辑展开,力求呈现标准从需求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完整链条,便于各地各单位对标学习。
需要说明的是,各案例中的阶段性数据均注明统计时点,部分工作(如在研标准)的进展情况以案例编写时为准,并在文中明确标注“在研探索”属性。案例中引用的活动照片、证书、报道截图等图片均来自各相关单位公开发布渠道,图注中已逐一注明来源。
本案例集可供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标准化技术组织、交易服务机构、行业协(学)会及广大创新主体参考使用。案例素材持续更新,后续将根据各单位反馈补充完善。
案例目录
案例一:标准筑基,交易破题——杭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打造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杭州方案”
案例二: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打造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浙江高地”
案例三:行业协会搭台,打造ZIPS标准品牌——浙江省知识产权协会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团体标准体系
案例四:联盟共享破题,全链标准护航——浙知交(嘉兴桐乡)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探索时尚产业数据知识产权标准路径
案例五:联合体协同,价值评价引领——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打造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标准体系
案例六:企业深度参与,标准源于实践——全拓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赋能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规范建设
案例七:全国首个质押团体标准,打通金融化路径——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首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服务规范
案例八:入表有标可依,资产化路径明晰——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入表地方标准
案例一:标准筑基,交易破题——杭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打造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杭州方案”
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曾长期面临规则空白:交易标的如何界定、价格如何形成、流程如何规范,全国均无先例可循。杭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2021年在拱墅区智慧网谷小镇挂牌运营,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拱墅区人民政府、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四方联合发起设立。作为杭州市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中心坚持以标准先行破解流通堵点,先建立规则,再依规开展交易。
图1-1 杭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外景(来源:拱墅发布)
围绕交易全链条,中心牵头形成“交易—评估—定价”相互衔接的标准组合,牵头制定的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交易领域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指南》(DB3301/T 0403-2023,2023年4月25日发布、5月25日实施)规范了交易原则、主体与流程;《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DB3301/T 0427-2023)提供评估原则、方法与流程;团体标准《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指南》(T/KCH 004-2023)明确市场化定价规则。三项标准层层递进,数据知识产权交易由此从“一事一议”转为“有章可循”。
2023年,在市场化定价、评估标准的指导服务下,浙江中水数建科技有限公司“隧洞施工现场氨气分析数据”等5项数据知识产权完成挂牌交易,成交金额1169.36万元,交易总额和单项平均交易额均创浙江省当年数据知识产权交易额新高。该数据通过采集分析隧洞内氨气分子量、单位气体浓度等19.6万余条数据,实现施工现场氨气浓度实时监测预警。该交易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十大典型案例。2025年4月,中心服务杭州合律曼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跨境交易:7项化工新材料数据知识产权以14.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3万元)出口韩国,交易沿用“确权—评估—定价—交易”规则,并结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形成“可用不可见”的安全流通机制。从境内首单到跨境首单,依循的是同一套标准规则,标准在新场景、新主体中的可复用性得到验证。
图1-2 《杭州日报》头版报道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跨境交易落地杭州(2025年4月26日)
案例二: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打造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浙江高地”
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推进,有赖于组织、机制与人才的体系化支撑。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在全省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中承担技术支撑职能。2022年,中心牵头申报的“浙江数据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系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025年,试点通过总结验收并获评“优秀”等次。
试点的重要成果之一,是推动标准化工作由项目制向组织化转变。2024年3月,表决成立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组织——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组,专家委员覆盖公共利益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四个方面,秘书处设在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协同参与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固定平台。
图2-1 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表决成立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组(2024年3月,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依托这一平台,标准研制工作进入常态化轨道。中心参与起草T/ZIPS 00001-2025《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T/ZIPS 00002-2025《海洋大数据行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及运用规范》等团体标准,联合参与浙江省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与应用指南》研制。2026年2月印发的《2026年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由中心与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与应用指南》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并参与数据知识产权术语、存证、登记、运用等国家标准研制。其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已报批,技术内容经全省3.1万余件登记成功案例实践验证。
标准规则同时随服务网络向外辐射。中心承办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工作交流活动,推动标准规范在登记审查一线实施;参与打造的“数知通”数据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枢纽于2025年1月入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改革创新最佳实践优秀案例;2025年5月、8月,中心先后联合上海数据交易所、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落地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跨省交易服务和全国首单跨省融资增信服务,浙江形成的登记规则与标准规范随之输出省域。从试点项目到技术工作组,再到列入年度任务的标准研制清单,标准化工作已由一次性项目转为常态化机制。
案例三:行业协会搭台,打造ZIPS标准品牌——浙江省知识产权协会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团体标准体系
数据知识产权涉及行业广、场景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难以逐一覆盖,差异化的规则需求需要更具弹性的供给方式。浙江省知识产权协会立足行业自律与服务职能,以团体标准承接这一空间,构建数据知识产权领域的T/ZIPS团体标准体系。
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协会文件(浙知协秘〔2025〕3号)批准,协会发布三项团体标准,分别对应三类现实需求:T/ZIPS 00001-2025《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针对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平台此前缺乏统一建设与运行要求的问题,明确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T/ZIPS 00002-2025《海洋大数据行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及运用规范》面向海洋经济领域,规范行业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与运用;T/ZIPS 00003-2025《地理信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聚焦地理信息数据的保护规则。2026年,协会又发布了T/ZIPS 003-2026《数据知识产权争议处置指南》,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标准支撑。目前,协会正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联盟共享工作规范》、《现代时尚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总则》等新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这些标准覆盖存证、登记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体现了分行业、分场景制定标准的思路。
图3-1 浙江省知识产权协会发布的部分标准封面
团体标准具有制定周期短、市场响应快的特点,能够及时吸纳行业实践。上述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填补了政府标准与市场自律规范之间的空白,为数据知识产权生态构建提供了行业自律层面的支撑,也为其他行业协(学)会参与数据知识产权治理提供了参照。
案例四:联盟共享破题,全链标准护航——浙知交(嘉兴桐乡)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探索时尚产业数据知识产权标准路径
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共享的难点在于机制层面:共享主体、权益分配、风险责任等均需明确规则,单个企业难以独立解决,需要依托产业组织推进。桐乡是全国最大的羊毛衫集散中心,羊毛衫年产量超7亿件、批发业务约占全国70%,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数据资源丰富,共享需求较为迫切。浙知交(嘉兴桐乡)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立足这一产业基础,依托浙江(桐乡)针织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共享标准建设。
浙江(桐乡)针织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自年成立以来,已建立专利池、专利导航等协作机制,相关服务覆盖100余家企业,联盟成员企业间形成了稳定的信任与协作基础,为数据共享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图4-1 《知识产权联盟共享工作规范》《现代时尚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南 第1部分:总则》两项团体标准立项文件
依托联盟,公司牵头制定的《知识产权联盟共享工作规范》《现代时尚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南 第1部分:总则》两项团体标准已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协会立项。所谓联盟共享,是指联盟成员企业之间按照共同约定的规则相互开放、使用数据知识产权,并明确使用范围、权益分配与风险责任。前者系统规范联盟内部数据知识产权共享机制、权益分配与风险管控规则;后者作为系列标准开篇,确立总体原则与通用要求。按照规划,该系列标准将覆盖总则、数据准入、数据加工与质量、存证登记、价值评价、流通交易、联盟共享、权益保护等八大环节,形成全生命周期标准闭环。
本案例属于在研探索阶段,两项标准尚处于立项过程,实施成效有待检验。配套平台建设已经启动:2025年5月,“嘉兴(桐乡)中心数据知识产权专区”在“数知通”平台上线,提供登记、核验、交易一站式服务,为标准实施提供了数字化载体。该案例呈现的工作顺序——先建立组织、再制定规则、同步建设平台,对同类产业集聚区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共享具有参考价值。
案例五:联合体协同,价值评价引领——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打造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标准体系
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缺乏统一的指标体系和通用方法,交易定价、资产入表、质押授信等环节均受到制约。此类方法性标准的研制需要多方专业力量共同参与。2023年起,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牵头发起成立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创新联合体,以开放协同机制开展价值评价方法攻关。
图5-1 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创新联合体成立
联合体按照“使用标准的主体参与制定标准”的思路组建,汇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围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应用场景开展系统研究。
在联合体框架下,中心牵头研制的浙江省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与应用指南》,通过构建可操作、可扩展的价值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对数据知识产权在法律、数据集合、算法规则、经济等方面的属性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并得出价值度,与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结合,应用于许可转让、金融、财务报告、侵权救济等场景。该标准已列入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2025年2月在浙江标准在线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处于送审阶段;2026年2月印发的《2026年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工作方案》已将出台该标准列为年度重点任务。
该标准发布后,将为数据资产入表、质押融资、交易转让等价值实现环节提供统一的评价方法依据,有助于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
案例六:企业深度参与,标准源于实践——全拓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赋能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规范建设
全拓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杭州市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指南》(DB3301/T 0403-2023)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创始人兼董事长崔永庆为主要起草人。公司长期从事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应用服务,构建有覆盖多行业的200余个数据模型,是上海数交所、贵阳数交所、深圳数交所首批数据供应商,2022年度入选深圳数交所十大数据商。
图6-1 全拓官网首页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围绕标准相关条款提供实践验证与专业建议。在标的合规方面,标准规定拟交易的数据知识产权应取得数据公共存证登记平台登记文件、权属关系明确,对数据采集、脱敏、存证、存储及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合规要求,并要求出让方对交易标的数据来源开展合规性分析,这些要求与公司日常数据采集、加工中的合规治理流程直接对应;在价值确定方面,标准按转移转化、投融资两类出让目的,给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评估方法,与公司作为多地数据交易所数据供应商参与场内交易的定价实践相互印证;在交易服务方面,标准提出交易平台宜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匹配供需,从事交易的人员宜具备知识产权、大数据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反映了数据服务行业在供需对接与人才配置上的通行做法。业务做法与条款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为标准条款的可操作性提供了实践支撑。
标准研制之外,公司同步开展自身数据知识产权实践。2023年8月,公司“招商产业分析管理数据”在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完成登记,取得全省首张产业分析类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该案例表明,吸纳一线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能够将业务实践中形成的合规治理、价值评估等经验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条款,体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案例七:全国首个质押团体标准,打通金融化路径——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首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服务规范
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曾因缺乏操作规范面临推广障碍:价值如何评估、质押期间如何监管、违约后如何处置均无统一规则,金融机构风控难度较大。2021年9月,杭州高新区(滨江)落地全国首单基于区块链存证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率先开展业务探索。
业务探索中暴露的规则需求,随即固化为标准。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联合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指导制定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团体标准《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服务规程》(T/ZS 0270-2022),于2022年3月30日实施。标准统一业务术语与流程,明确风险管控和处置规范,为银行、担保、评估等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依据。
图7-1 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标准(从团标到地标)
标准实施后,相关业务有序放量。滨江创新形成数据知识产权质押“1+N+1”模式(1条区块链存证链、N个参与机构联动、1套质押服务规范),帮助浙江凡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中小微企业获得质押贷款2000万元,相关创新实践入选2022年第一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最佳制度创新案例;2023年7月,全国首单含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产品——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数据知识产权定向资产支持票据(ABN)成功发行,金额1.02亿元,以145件知识产权(含2件数据知识产权)为质押物,惠及区内12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5年8月,滨江区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超2亿元。
区域经验进一步上升为省级规则。由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浙江省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规范》(DB33/T 1412-2024)于2024年12月30日发布、2025年1月30日实施,系统规定质押业务的基本要求、业务框架及存证、登记、评估、融资、处置等环节要求。该案例完整呈现了“实践探路—团体标准固化—地方标准推广”的标准化工作路径。
案例八:入表有标可依,资产化路径明晰——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入表地方标准
数据资源入表曾面临无标可依、会计处理无章可循的困境:数据知识产权能否确认为资产、如何计量、如何披露,均缺乏操作规则。绍兴市的破题方式,是从一单真实业务入手。
2024年6月,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合推动下,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记的“大桥斜拉索索力监测数据”作为无形资产计入企业资产负债表,在数据库(数据资产)入表的基础上,率先实现“数据+算法(规则)”的数据知识产权入表,属全国首次;该项数据资产规划分三期入表,预计挖掘总价值近1亿元,可使企业资产增值约2%。
图8-1 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桥斜拉索索力监测数据”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登记编号DIP2024000001411,来源:越城发布)
在首单实践基础上,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绍兴市数据局等15家单位,制定发布全省首个数据知识产权入表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入表指南》(DB3306/T 078-2025),于2025年4月3日发布、5月1日实施。标准衔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政策要求,系统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条件、程序及列示披露要求,提出建立数据血缘图谱、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通过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开展价值分析,并针对外购、内部研发、投资者投入等不同取得方式细化初始计量规则。首单实践中形成的做法,经系统梳理转化为标准条款。
标准由市场监管、税务、数据管理部门联合标准化研究院、高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多方共同研制,体现了会计、法律、评估、数据等专业协同。标准发布后,入表规则生态持续完善:2025年11月,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等单位发布《数据资产产权登记业务指南》《数据资产交易登记业务指南》两项团体标准,与地方标准形成衔接互补。截至2025年10月,绍兴市累计登记数据知识产权2185件,转化运用金额14.3亿元。从首单入表到全省首个入表地方标准,该案例呈现了“实践探索—标准固化—推广应用”的制度建设路径。
总 结
纵观8个案例,浙江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呈现出四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是坚持标准先行、以标促用。无论是杭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交易—评估—定价”标准组合,还是滨江的质押服务规程、绍兴的入表指南,都是先把规则立起来,再以规则指导实践放量,避免了“先乱后治”的路径依赖。
二是坚持实践反哺、双向促进。标准不是纸面文章:嘉绍大桥的入表探索为绍兴标准提供了实践原型,全拓科技把一线数据服务经验写进交易指南条款,滨江先落地全国首单质押,再固化为团体标准进而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实践出题、标准答题、再用标准规范更大范围的实践”,是贯穿各案例的共同逻辑。
三是坚持多元协同、开放共建。从国家级试点依托标技委工作组实现四方共治,到交易中心以联合体汇聚产学研金服力量,再到协会团体标准凝聚行业共识、桐乡依托产业联盟落地共享规则,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的每一项成果,都是政府、市场、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协同发力的产物。这种协同还在向省外延伸——跨省交易服务、跨省融资增信等首单案例相继落地,表明浙江形成的标准规则与登记服务体系已具备向外辐射的能力。
四是坚持全链布局、闭环推进。8个案例覆盖存证、登记、评估、交易、共享、质押、证券化、入表等关键环节,整体来看即是一条“数据产生—确权登记—价值评价—流通交易—金融运用—资产入表”的完整价值链。单项标准解决一个堵点,标准体系则疏通整条链路。
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仍处于探索期,标准化工作大有可为。《2026年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工作方案》已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与应用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出台和参与国家标准研制列为重点任务。期待各地各单位借鉴这些案例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业务实际,积极参与数据知识产权标准研制与应用,把更多一线探索上升为标准规则,把更多标准规则转化为发展实效,共同完善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