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交易
政策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浙江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创新浙江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指引》
服务内容
知识产权交易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数据知识产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标、作品等。 知识产权交易方式分为3种,包括协议定价公示、挂牌交易和竞价拍卖。 (1)协议定价公示是为已达成意向的交易提供合规程序和配套服务; (2)挂牌交易属于公开交易,没有特定意向方,有意向的企业都可以报名,通过公开挂牌筛选,能精准锁定有效意向方,同时通过市场化定价机制,可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增值; (3)竞价拍卖是通过拍卖可以最大化覆盖受众,将知识产权直接面对客户,提高交易效率,确保竞争公平工作。
服务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
产品功能
推动知识产权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